2015年5月19日,市政府办公室印发了《市政府印发苏州市关于实施创客天堂行动发展众创空间的若干政策意见的通知》(苏府〔2015〕81号)(以下简称《政策意见》),现就主要内容解读如下:
一、出台背景
根据《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体制机制改革加快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的若干意见》(中发〔2015〕8号)、《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发展众创空间推进大众创新创业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15〕9号)和省政府《关于发展众创空间推进大众创新创业的实施方案》的有关规定,为加快实施创新驱动战略,主动适应和**经济发展新常态,实施“创客天堂”行动,大力构建众创空间等新型孵化机构,集成政策支持,强化推进落实,营造良好的创新创业生态系统,以大众创业、万众创新打造苏州经济发展新引擎,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政策意见》。
二、主要内容
《政策意见》围绕支持众创空间建设、突出市场运营导向、集聚创新创业主体、健全创业激励机制、完善公共服务体系、强化科技金融支撑、落实税收扶持政策、降低市场准入门槛、营造创新创业氛围、加大统筹协调力度等十个方面加大扶持力度。
1.支持众创空间建设方面:一是对市级、省级、***众创空间等新型孵化机构给予奖励,市科技局拟制定出台《苏州市新型孵化机构认定和绩效管理办法》;二是市科技局加快实施姑苏科技创业天使计划,优先支持众创空间推荐的创业团队和项目。
2.突出市场运营导向方面:鼓励企业兴办众创空间,引导社会力量按市场化机制创办和运营众创空间,鼓励国有孵化器加快机制创新,按服务绩效给予后补助。
3.集聚创新创业主体方面:人社部门新增市级创业贷款担保基金8000万元,扩大市级创业担保贷款规模和小额担保贷款贴息额度,为创业者提供最高30万元贷款额度,并给予贴息。
4.健全创业激励机制方面:一是探索高校、科研院所、国有企业等单位专业技术人员在职创业、离岗创业有关政策。二是工商部门明确人才(单位)以技术成果入股投资的,不受企业注册资本比例限制。
5.完善公共服务体系方面:一是开展科技创新券试点工作,市级每年安排1亿元左右的科技创新券支持中小科技企业购买服务,扶持企业发展。二是建立创业导师队伍,通过聘请创业导师、创办“创客学院”为创业者提供创业服务。
6.强化科技金融支撑方面:一是从今年起,新建众创空间企业信息平台,实施好市天使投资引导资金计划,对符合条件的天使投资机构进行奖励补贴、风险补偿、阶段参股等支持,引导其投向小微企业。二是把众创空间企业纳入科贷通、科技保险费和贷款贴息资助范围。
7.落实税收扶持政策方面:明确落实好中关村向全国和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推广的政策,以及国家、省针对小微企业最新的各项税收优惠政策。
8.降低市场准入门槛方面:一是针对众创空间的特点,市工商局实行“一址多照”、集群注册等住所登记改革。二是市国土局明确,符合条件的科技企业孵化器使用的高标准厂房可按幢、层等有固定界限的部分为基本单元分割登记、转让。
9.营造创新创业氛围方面:对各类创客活动中的优秀项目给予奖励;鼓励社会力量围绕大众创业、万众创新组织开展各类公益活动。加大对知识产权开发和保护力度。
10.加大统筹协调力度方面:建立由多部门的联席会议制度,统筹推进发展众创空间工作。
三、保障措施
为了保证政策的执行力和惠及面,《政策意见》要求各地根据实际情况制定相应落实措施,市各相关部门根据本政策意见制定具体操作细则,并加强对相关政策的绩效评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