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版权局关于2018年“中国版权金奖”评选结果的公示

经全国评比达标表彰工作协调小组《关于新闻出版广电总局申报项目的复函》(国评组函[2016]7号)批准,自2016年起设立“中国版权金奖”评选项目,由国家版权局和世界知识产权组织共同主办,每两年评选一次。据此,国家版权局和世界知识产权组织共同组织了2018年“中国版权金奖”评选工作,对各地、各单位提名的材料进行了评审,并经评选委员会无记名投票得出了评选结果。


现将评选结果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18年9月22日至2018年9月28日。如有异议,可于公示期内书面向国家版权局版权管理司反映,并提供必要的证明文件。以单位名义反映情况的材料需加盖单位公章,以个人名义反映情况的材料应署名,并提供联系电话。信函以到达日邮戳为准。


邮箱:guojiabanquan@163.com

传真:010-83138740

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宣武门外大街40号国家版权局版权管理司(100052)


国家版权局

2018年9月22日



2018年“中国版权金奖”评选

结果公示

                                                                                                   


作品奖(6个)

01

《新华字典》(文字作品,著作权人:商务印书馆)

02

《平凡的世界》(类电作品,制作者:华视娱乐投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剧合影视文化有限公司)

03

《朱鹮》(舞蹈作品,著作权人:上海歌舞团)

04

《红海行动》(电影作品,制作者:北京博纳影业集团有限公司等)

05

《活着》(文字作品,作者:余华)

06

《鸡毛飞上天》(类电作品,制作者:杭州佳平影业有限公司)



二、推广运用奖(5个)

01

北京华录百纳影视股份有限公司

02

中国图书进出口(集团)总公司

03

雅昌文化集团

04

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有限公司

05

江苏国泰新点软件有限公司



三、保护奖(5个)

01

湖北省武汉市江岸区人民法院知识产权审判庭

02

中国轻纺城花样版权登记管理保护办公室

03

上海市公安局治安总队

04

广州市文化市场综合行政执法总队

05

北京联合信任技术服务有限公司



四、管理奖(4个)

01

苏州市版权局

02

中国音乐著作权协会

03

中央电视台办公室版权和法律事务室

04

西安电视剧版权交易中心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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