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知识产权强省建设的若干政策措施》经省政府常务会议审议通过

3月30日,省长石泰峰主持召开省政府常务会议,审议并原则通过了《关于知识产权强省建设的若干政策措施》(以下简称《政策措施》)等政策文件。《政策措施》提出了六个方面18条聚力知识产权强省建设的政策措施。

会议强调,要以更扎实的措施、更高的标准加快建设知识产权强省,切实保护和激励创新;要更加注重服务企业,强化知识产权领域“放管服”改革,突出市场导向,释放政策效应,充分发挥知识产权制度对创新资源、产业资源的优化配置作用,切实帮助企业提升保护运用知识产权的意识和能力;要强化宣传引导,使《政策措施》提出的“知识产权18条”真正成为广受社会认可的优质政策、助推转型升级的有效举措和创新驱动发展的有力支撑。会上,省政府副秘书长王志忠就《政策措施》的起草背景、起草过程和把握原则、主要内容等情况作了说明,省知识产权局局长支苏平作了补充。

《政策措施》是我省全面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新形势下加快知识产权强国建设的若干意见》的具体举措,也是强化创新驱动发展导向、加快推进“两聚一高”的有力支撑,对于促进**型知识产权强省建设、加速经济转型升级具有重要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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