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18年度苏州市文化“走出去”扶持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

各区文化行政主管部门,各有关单位:

为培育苏州文化品牌交流项目和优势文化产品,进一步提升城市美誉度和文化影响力,根据《苏州市文化“走出去”扶持项目资金补贴办法(试行)》有关精神,现就2018年度苏州市文化“走出去”扶持项目申报工作通知如下:

一、 申报条件

(一)申报资格

苏州市区内依法登记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文化企、事业单位和文化类社会组织。具有健全的财务管理制度,无不良诚信记录。

(二)申报项目须为2017年10月1日至2018年9月30日期间实施并完结的项目。2018年10月1日至12月31日期间实施的项目可延至下年度申报。

(三)已经财政专项经费全额列支的项目原则上不得重复享受资金补贴或奖励。

二、支持重点

申报项目需符合中国文化核心价值观,弘扬苏州优秀传统文化艺术,或反映苏州当代文化发展的优秀成果,且项目在海外具有影响力,具体包括我市省级及以上“非物质文化遗产”(以下简称“非遗”)代表性项目名录的表演、展览类项目的演出和展览,美术、文物等优秀传统文化项目的展览,文化产业专业会展等。

(一)列入省级及以上“非遗”代表性项目名录的传统表演艺术类项目。

(二)列入省级及以上“非遗”代表性项目名录的传统技艺和传统美术类项目。

(三)彰显苏州地域文化特色的品牌美术、书法等艺术展览项目。

(四)彰显苏州地域文化特色的文物展览项目。

(五)根据国家、省相关部门及市委、市政府的要求,由市文化主管部门策划并实施的文化交流项目。

(六)由我市文化主管部门组织并实施的文化产业专业海外会展项目。

(七)代表苏州文化走出去的其它项目。

三、申报程序及提交材料

(一)项目申请

市直属文化单位直接向市文广新局提交申报材料;各区级文化企事业单位以及其他文化类社会组织,根据单位隶属关系向所在区文化行政主管部门申报,经区文化行政主管部门审核同意后,由各区文化行政主管部门作为申报责任主体,向市文广新局统一报送申请材料。

(二)提交材料

   申报材料按以下内容次序编写,装订成册(A4纸,一式三份)。

1. 2018年度苏州市文化“走出去”扶持项目申报书;

2. 苏州市文化“走出去”扶持项目经费列支明细表;

3.项目申报单位的相关合法资质证明复印件(包括事业单位组织机构代码证及法人证、企业营业执照、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社会团体登记证书、税务登记证等);

4.反映项目实施情况的图片及视频资料;

5.项目资金决算明细及收支凭证、发票复印件(与经费列支明细表对应);

6.邀请函、人员职称证明、项目批文、海外主流媒体报道证明、获奖证书等;

7. 申报材料中应明确项目出访人次、出访国家及地区、出访任务、出访费用承担情况、活动举办场所、举办场次、活动名称、邀请方和主办方等具体信息;

8.其他相关证明材料。

(三)申报材料应提供全套材料纸质版一式三份,以及电子文档。《2018年度苏州市文化“走出去”扶持项目申报书》《苏州市文化“走出去”扶持项目经费列支明细表》应同时提供word文档,单位资质证明、项目资金决算明细及收支凭证、发票、项目批文等其他材料均应提供pdf扫描版本。

四、申报时间

请各区文化主管部门、各直属单位于2018年10月25日前,将初审通过的项目申报材料报至我局国际文化交流处,逾期不再受理。

五、申报工作要求

1. 加强工作指导,精心组织项目。各区要广泛宣传发动,拓宽项目来源,切实履行职责,加强对项目申报工作的组织协调,加强对申报单位材料编写工作的具体指导。

2. 坚持实事求是,提高申报质量。各区要精心组织项目的初审和筛选,确保申报材料真实可靠。凡申报资料不真实、弄虚作假的,一律取消申报资格。

3. 内容完整,简明扼要。各单位项目申报材料的内容及编写必须符合文件要求,做到内容齐全、条理清楚、数据准确。申报文本制作要求环保、精简、节约、不铺张浪费。

六、其他事项

1. 本通知可在苏州市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网站查询。(网址:http://www.wgxj.suzhou.gov.cn)

2. 联系方式:

联系人:胡颖,联系电话:65115691   15850112521

邮箱:2367827388@qq.com

通信地址:苏州市姑苏区人民路858号苏州图书馆南广场少儿馆4楼  苏州市文广新局国际文化交流处,邮编:215002

特此通知。

附件:1.2018年度苏州市文化“走出去”扶持项目申报书

    2.2018年度苏州市文化“走出去”扶持项目经费列支明细表

    3.苏州市文化“走出去”扶持项目资金补贴办法(试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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